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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居住证制度尘埃落定,现阶段暂不开放申请通道,这表明内蒙古地区对于居住证的管理和发放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以下是可能的原因和相关信息:
1. "政策调整与完善":居住证制度是地方性法规,可能需要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数据准备和系统建设":开放申请通道前,需要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和系统建设,确保申请、审核、发放等流程的高效和规范。
3. "疫情防控需要":鉴于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可能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对居住证申请进行了暂时性的限制。
4. "试点先行":在正式开放申请前,可能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
5. "信息发布与宣传":一旦开放申请,相关部门会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告,告知群众申请条件、流程等详细信息。
对于暂不开放申请通道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 "关注官方信息":及时关注内蒙古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了解居住证制度的最新动态。
- "了解政策要求":在申请通道开放后,提前了解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做好充分准备。
- "合法合规":在申请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对于内蒙古居住证制度暂不开放申请通道举报 -
据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消息:近日,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省级居住证制证系统项目,将提供自主研发的制证一体机、签注机、制证管理系统及密钥系统等软硬件,搭建涵盖从数据到制证的整套信息化系统。
2016年11月4日,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中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省级居住证制证系统项目,将提供自主研发的制证一体机、签注机、制证管理系统及密钥系统等软硬件,搭建涵盖从数据到制证的整套信息化系统。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流动人口信息源分散、关联性不强的特点,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流动人口数据对接、居住证制发、制证模式、制证设备及相关系统的部署建设等问题,实现流动人口及居住证相关信息的集中管理,提高了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的全覆盖与全区通,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居住证政策提供科技支撑,助力公安部门推进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aisino.com/shows.asp?artid=2982
据内蒙古政府网7月11日消息也称:
居住证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制作,全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一年。但目前样本还未最终确定,初步选定用PVC卡,上面除了有基本信息外,设计反复可擦写条。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则须缴纳工本费。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住证。
具体的政策解读全文:
居住证全区范围内有效 有效期一年
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做好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这就意味着,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我区12个盟市居住的公民,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人们手中就会增加一个证件——居住证。那么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和之前的暂住证有何区别?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民警冯媛先进行全面解读。
居住证办理条件和递交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暂住证和居住证有何不同?
暂住证主要侧重于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而《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流动人口的权利得到保障。
“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按照暂住证上记载时间加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如果从未办理过暂住证,公安机关认定确有事实证明公民在现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按照规定办理居住证。”冯媛先表示。
居住证全区通用吗?
居住证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制作,全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一年。但目前样本还未最终确定,初步选定用PVC卡,上面除了有基本信息外,设计反复可擦写条。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则须缴纳工本费。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如何落户?
冯媛先表示,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户籍制度改革中有关落户政策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除呼市、包头市市区外,只要有自有产权住房(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落户。
呼市、包头市市区条件相对要苛刻一些,如果租住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也与雇佣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符合呼、包两市的规定年限,落户是没有问题的。据了解,公安厅下一步将修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落户条件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人员落户。
原文链接:http://www.nmg.gov.cn/fabu/jdtd/201607/t20160711_559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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