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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法院在行动
4月16日上午,集宁区人民法院响应集宁区人民政府号召,干警们在党组书记、院长庞俊平的带领下来到集宁区白海子镇南洼村东北侧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乌兰察布”。
植树现场,我院干警带着锄头、铲子等植树工具,在我院责任区内挖坑、定桩、培土,大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动,我院圆满完成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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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植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院干警们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充分展现了干警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青春风貌,既增进了同事之间的感情,更实实在在的为建设绿色集宁贡献法院力量。
原标题:《集宁区人民法院干警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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